索引號: | 發(fā)布機構(gòu): | ||
生效日期: | 2020-10-27 | 廢止日期: | |
文 號: | 所屬主題: | 其他 |
申請辦理加入中國國籍
行政事項:申請辦理加入中國國籍
辦理內(nèi)容:申請辦理加入中國國籍
辦理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》
申請條件:
外國人或無國籍人,愿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,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經(jīng)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:
(一)中國人的近親屬;
(二)定居在中國的;
(三)有其它正當理由的。
申請材料:
(1)外國護照復印件;
(2)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復印件;
(3)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,須提供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相關證明;
(4)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。
辦理程序:
(一)填寫《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》;
(二)提交要求加入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;
(三)提交相應證明。
收費標準:
申請費:50元;入籍證書200元
辦理期限:
(暫無具體規(guī)定)
辦理單位:
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,在國內(nèi)為當?shù)厥小⒖h公安局,在外國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。加入中國國籍申請,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負責審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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