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發(fā)布機構: | ||
生效日期: | 2018-08-15 | 廢止日期: | |
文 號: | 所屬主題: | 人口與計劃生育、婦女兒童工作 |
貴南縣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(共96項)
貴南縣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(共96項)
實 施機 關 |
序號 |
項目名稱 |
依據 |
備注 |
教 育 局 |
1 |
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 |
《教師資格條例》第13條(國務院令第188號1995.12.1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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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民辦高等職業(yè)教育機構、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招生簡章和廣告?zhèn)浒?/span>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4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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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宗 局 |
3 |
宗教活動場所設立登記 |
《宗教事務條例》是2004年11月30日在國務院420號中公布,在國務院176此常務會議修訂通過,2018年2月實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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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安 局 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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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火燃放許可證核發(fā) |
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是(國務院令第666號)發(fā)布,于2016年2月6日修訂并實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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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建筑工程消防設計許可和竣工驗收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(主席令第4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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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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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、文化體育活動(5000人以下)安全許可審批 |
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第33項(國務院令第412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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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|
《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(qū)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93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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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爆破作業(yè)單位許可證(營業(yè)性) |
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》第32條(國務院令第466號2006.4.2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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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集會游行示威許可(經過兩個以上縣的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》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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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建設工程消防竣工驗收、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、營業(yè)前消防安全檢查(補錄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(主席令第6號)第12、13、15條;《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》(省政府令第98號)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第6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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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政 局 |
11 |
社會團體成立(備案)、變更、注銷登記 |
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50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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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社會團體成立(備案)、變更、撤銷登記 |
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50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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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成立、變更、撤銷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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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登記管理條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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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結婚、離婚登記 |
《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記條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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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收養(yǎng)登記 |
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(yǎng)法》(主席令第54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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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成立、變更、注銷登記 |
《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51號)第8條第1款、第15、1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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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異地商會登記 |
《民政部辦公廳關于異地商會登記有關問題的意見》民辦函〔2003〕16號第1、2條、《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》(第101號令)(一)第30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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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社 局 |
18 |
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(yè)務范圍審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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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第86項(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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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第57條(主席令第73號2012.12.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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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民辦職業(yè)培訓教育機構設立、變更、終止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11、53條(主席令第80號 2002.12.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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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社會保險登記及社會保險費申報核定 |
《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》第7、8、9、10條(國務院令259號 199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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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 土 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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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臨時用地(不含林地、草原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57條(主席令第8號2004.8.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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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建設項目用地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52條(主席令第8號2004.8.28)關于實施差別化國土資源管理政策措施的通知(青政[2013]20號)第7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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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
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、出租、抵押、作價出資、入股 |
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第 6 條(國務院令第256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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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
權限內的土地征用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主席令第8號 2004.8.28)第46條至第48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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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
國家基礎測繪成果資料提供、使用審批 |
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第453項(國務院令第412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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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 境 保 護 和 林 業(yè) 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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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 |
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第3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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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|
森林植物檢疫要求書 |
《森林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》第15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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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|
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法》第22條(主席令第77號2002.10.28)《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附件2:第15、16、17、18項(國發(fā)[2012]52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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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
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核發(fā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31號。2015.08.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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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|
拆除、閑置防止污染設施審批 |
《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》(省政府第101號令 2014.4.23)下放的審批項目第38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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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
林木采伐、運輸許可證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第32條(主席令第3號1998.4.29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》第30條、第35條、第36條(國務院令第278號2000.1.2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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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
在林區(qū)加工經營木材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》第34條(國務院令第278號2001.1.2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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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 |
建設工程占用、征用(含臨時占用)林地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》第16、17條(國務院令第278號2000.1.2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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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 房 和 城 鄉(xiāng) 建 設 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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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|
城市規(guī)劃編制單位資質核準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(主席令 第七十四號)、《城市規(guī)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(guī)定》(建設部令第84號)、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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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
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資質審批 |
《物業(yè)管理條例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;《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資質管理辦法》第二條;第四條。(國務院令第379號);《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資質管理辦法》(建設部令第164號)、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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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 |
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資質審批 |
《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資質管理規(guī)定》建設部第77號令;《青海省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資質管理實施辦法》(青建房〔2013〕172號)、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52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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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 通 局 |
38 |
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25條(主席令第19號2004.8.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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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 |
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50條、《青海省路政管理條例》第30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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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 |
鐵輪車、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行駛公路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48條、《青海省路政管理條例》第2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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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 |
除公路防護、養(yǎng)護需要的以外,禁止在公路兩側的建筑控制區(qū)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,需要在建筑控制區(qū)內公路建筑控制區(qū)內埋設管線、電纜等設施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56條、《青海省路政管理條例》第4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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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 |
道路旅客班線運輸經營許可(縣際客運班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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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路運輸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06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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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 |
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二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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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 |
道路客、貨運站(場)經營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二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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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|
機動車維修、經營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二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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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 |
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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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|
道路出租客運許可 |
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(guī)定》交通印發(fā)2014第1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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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 |
影響內河通航安全的作業(yè)審批 |
《內河交通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55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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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|
占用、挖掘公路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44條第二款(主席令第86號)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3號 第27、28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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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
航道專用航標設置、撤移、移位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》第21條(國務院令545號2008.12.2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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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 |
在港口水域內進行采掘、爆破等活動的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》第37條(主席令第5號 2003.6.2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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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 |
新增客船投入運營審批 |
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第135項(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.6.2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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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 |
道路客運站(三級)經營許可 |
《道路運輸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06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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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 利 局 |
54 |
取水許可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(主席令第74號》第48條;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460號);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》(水利部計委令15號)第8條;《青海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征收管理辦法》(省政府令55號)第2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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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|
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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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9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(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)第25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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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 |
占用農業(yè)灌溉水源、灌排工程設施審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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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(fā)〔2014〕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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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 |
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|
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27號)附件1:第23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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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播站 |
58 |
鄉(xiāng)鎮(zhèn)設立廣播電視站審核 |
《廣播電視管理條例》第15條(國務院令第228號1997.8.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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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(wèi) 生 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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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 |
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執(zhí)業(yè)地點變更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法》第8、13條(主席令第5號1998.6.2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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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 |
醫(yī)療機構執(zhí)業(yè)許可證 |
《行政許可法》第十二條第三款、第四款; 《醫(yī)療機構管理條例》 第11.12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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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 |
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 |
《行政許可法》第十二條第三款、第四款;《母嬰保健法》第二十九條、第三十二條、第三十三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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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 |
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合格證 |
《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(省政府第101號令 2014.4.23)取消的審批項目第53項;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412 2004.6.29)第208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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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 |
醫(yī)師、護士執(zhí)業(yè)注冊及登記 |
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法》、《護士管理辦法》、《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注冊暫行辦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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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 |
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(zhí)業(yè)許可 |
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09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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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 |
放射診療許可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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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行政許可法》第十二條第三款、第四款;《放射診療管理規(guī)定》第十六條、第十五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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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 |
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資格注冊及登記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(zhí)業(yè)醫(yī)師法》第8、13條(主席令第5號1998.6.2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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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市場監(jiān)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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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 |
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17條(國務院令第451號2005.12.1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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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8 |
個人獨資企業(yè)、合伙企業(yè)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、企業(yè)法人、企業(yè)集團及分支機構設立、變更、注銷登記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48號2014.2.19)第3、14、17、21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20號1999.08.30)第9、14、15、32條,《個人獨資企業(yè)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家工商總局令第63號2014.2.20)第3、18、22、26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55號2006.8.27)第9、12、90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(yè)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648號2014.2.19)第2、3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法》(主席令第57號2006.10.31)第4、42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48號2014.2.19)第5條,《企業(yè)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國家工商局工商企字〔1998〕59號 1998.4.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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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 |
企業(yè)集團公司、分公司及企業(yè)法人設立、變更、注銷登記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6條(主席令第8號2013.12.28修訂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2條(國務院令第648號,2014.02.19修訂)《企業(yè)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第3、5條(國務院令第648號2014.2.19)《企業(yè)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[工商企字(1998)59號]1998.4.6第2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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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 |
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合伙企業(yè)、個人獨資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設立、變更。注銷登記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82條)、《合伙企業(yè)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236號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20號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40號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 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41號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(yè)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合作社法》(主席令第57號)、《個人獨資企業(yè)登記管理辦法》、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》(工商總局令第56號)、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6號,2014.02.1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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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 |
廣告發(fā)布登記、戶外廣告登記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29條(主席令22號1994)《廣告管理條例》第5、6條(國務院發(fā)布1987.10.26)、《青海省戶外廣告管理條例》、《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(guī)定》(主席令第25號第3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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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監(jiān)局 |
72 |
鍋爐作業(yè)人員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第14條(主席令第4號2013.6.2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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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經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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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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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煤礦山企業(yè)(包括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(yè)及其尾礦庫、地質勘探單位、采掘施工企業(yè)、石油天然氣企業(yè))、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、化工、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機械、輕工、紡織、煙草、商貿、軍工、公路、水運、軌道交通、電力等建設項目“三同時”審查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24條(主席令第70號2002.6)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安監(jiān)總局令36號2011.2.1);《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》(國家安監(jiān)總局18號令2005.2.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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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 |
建設項目職業(yè)衛(wèi)生“三同時”的備案、審核、審查和竣工驗收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24條(主席令第70號2002.6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(yè)病防治法》第17、18、19條(主席令第52號2011.12.31)《建設項目職業(yè)衛(wèi)生“三同時”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安監(jiān)總局令第51號2012.2.15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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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 |
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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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第19條(國務院令455號2006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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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 |
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 |
《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、經營許可辦法》第3、17、18條(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5號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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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 象 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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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 |
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|
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第378項《氣象災害防御條例》第23條(國務院令第570號2010.1)《青海省氣象條例》第26條(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6號2006.7修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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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 |
大氣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使用非氣象主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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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第34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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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9 |
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|
《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》(國務院、中央軍委令第371號2003.1)第33、34條;《青海省氣象條例》(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6號2006.7修訂)第32條;《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2〕52號2012.9)附件2第79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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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 案 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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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 |
公民、組織利用檔案館未開放檔案的審查 |
《青海省實施 <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> 辦法》(2002年7月省人大常委會通過)第19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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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 |
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具有社會保存價值的檔案轉讓、出賣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第16條(主席令第71號 1996.7.5修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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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 |
攜帶、運輸或者郵寄檔案出境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第16條(主席令第71號 1996.7.5修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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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 政 局 |
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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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(yè)務審批 |
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第14項(國發(fā)〔2013〕44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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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農牧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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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 |
動物檢疫員資格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(主席令第87號) 第3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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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 |
草原使用證(含臨時使用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》(主席令第82號)第二章第十一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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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 |
在重要漁業(yè)水域及所屬魚類產卵場、繁殖區(qū)和洄游通道建閘、筑壩、施工項目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25號)第32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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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7 |
國有水面、灘涂養(yǎng)殖使用證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25號)第二章第1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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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 |
上路拖拉機、聯(lián)合收割機登記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核發(fā)、審驗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主席令第8號)第12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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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 |
聯(lián)合收割機及駕駛員牌照證的核發(fā) |
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76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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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 |
動物飼養(yǎng)場、屠宰場(點)、肉類聯(lián)合加工廠等單位動物防疫合格證 |
《青海省實施 <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> 辦法》第三十二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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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 |
動物診療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(主席令第87號)第45條第2款、第3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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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 |
種子(含草種、食用菌菌種)生產、經營許可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(主席令第26號)第20、26、7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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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 |
水產苗種生產、進出口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(yè)法》第1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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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 |
漁業(yè)捕撈許可證(不含青海湖)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(yè)法》(主席令第25號2004年修正)第2章 第23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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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 |
上路拖拉機安全檢驗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主席令第8號)第13、12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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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 |
引進農作物種子(種苗)檢疫審批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主席令第26號2004.8.28)第32條 《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(農業(yè)部分)(農業(yè)部令第6號)2007》第3、4、6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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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2016年縣政府各部門保留行政審批項目88項,2018年經整理匯總,保留中2項擬取消,1項改為工商登記后置審批,新增保留11項,合計保留行政審批項目96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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