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: | 發(fā)布機構: | ||
生效日期: | 2020-10-27 | 廢止日期: | |
文 號: | 所屬主題: | 人口與計劃生育、婦女兒童工作 |
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
辦事指南報送要素類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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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事項名 稱 |
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 |
2 |
設定依據 |
1、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1號; 2、《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(yè)病致殘等級》(GB/T 16180-2014 );3、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青海省衛(wèi)生和計劃委員會關于轉發(fā)人社部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《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辦法》的通知(青人社廳函〔2014〕236號。 |
3 |
申請條件 |
1、職工認定工傷后,經治療傷情相對穩(wěn)定或停工留薪期滿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; 2、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,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、所在單位或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(fā)生變化的。 |
4 |
辦理材料 |
1、《工傷認定通知書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2、《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》;3、工傷醫(yī)療機構出具的病歷、診斷證明、檢查、檢驗資料等(加蓋醫(yī)院章);4、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;5、個人申請鑒定的報告、單位對職工工傷(職業(yè)病)的情況及醫(yī)療經過的情況說明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(guī)定的其他材料。 |
5 |
辦理地點 |
貴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6 | 辦理機構 |
貴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
7 | 收費標準 |
無 |
8 |
辦理時間 |
隨時申請(60日內下達鑒定結論,必要時,可限長30日,并辦理《工傷證》) |
9 |
聯系電話 |
0974-8502348 |
10 |
辦理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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